房屋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記載內(nèi)容與正式合同不一致時,判斷購房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核心并非以“一切以合同為準”作為唯一標準,應分析銷售人員手寫材料的形成過程,書面合同的簽訂時間、地點、方式、背景等進行綜合判斷后確認購房人的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