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錄音保存證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