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兩證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
1、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是具有法律
效力的證件,由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機關核發(fā),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均無權制作或發(fā)放,所發(fā)放的權證一律無效。建設部在《關于加強〈房屋所有權證〉發(fā)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人必須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憑證管理房產;憑證出售、出租房屋;憑證申請房屋翻、改、擴建;憑證申請辦理房屋繼承、析產、分割、贈與、交換、調撥等產權轉移手續(xù);憑證辦理抵押手續(xù);憑證辦理拆遷、安置、補償手續(xù)。管理部門在辦理有關手續(xù)時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權證的歸屬,也均應以《房屋所有權證》作為確認證件,不得以其他證件替代。
2、土地所有權證
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截止2009年1月,我國頒發(fā)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h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yè)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h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f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