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開庭申請表
一、基本信息
申請人: 案件名稱: 案號: 原定開庭時間: 申請延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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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期理由
申請延期開庭的原因,應當屬于以下情形之一:
當事人有正當理由不能參加訴訟,如: 生病或受傷,無法出庭。 被依法拘留或逮捕,無法到庭。 出差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及時返回。 證據(jù)未收集齊全,當事人需要更多時間收集證據(jù)。 需要調(diào)解或和解,當事人希望通過庭外途徑解決糾紛。 其他法定期限允許的理由,如: 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更換,需要時間準備。 案情復雜,需要更多時間審理。
三、延期時間
申請延期的時間,應當合理,不得妨礙訴訟的正常進行。一般情況下,延期時間不宜超過3個月。
四、申請人的承諾
申請人應當承諾:
延期期間,積極配合訴訟進程。 延期后,及時參加開庭。 如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參加開庭,及時向法院報告。
五、附件
申請人應當提供相關(guān)證據(jù)材料,證明其延期理由的真實性。如:
病歷證明 出差證明 和解意向書等
六、申請日期
申請日期:
七、申請人簽名
申請人簽名:
八、注意事項
延期開庭申請應當在原定開庭日前提出。 延期開庭申請應當載明延期理由、延期時間、申請人承諾和相關(guān)證據(jù)材料。 延期開庭申請是否獲準,由法院決定。 擅自不到庭或未經(jīng)法院批準延期開庭,可能會導致不良后果,如: 缺席判決 強制執(zhí)行 罰款或拘留
中國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民事案件執(zhí)行情況的若干規(guī)定》第五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