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起訴債務人,擔保人怎么辦?
引言
在債權債務關系中,擔保人是為債務人的履行提供擔保的第三方。在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向擔保人追償。然而,在實踐中,債權人有時選擇僅起訴債務人,而忽略擔保人。本文將探討在這種情況下?lián)H说臋嗬土x務,以及中國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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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的權利
當債權人僅起訴債務人時,擔保人享有以下權利:
知道權:擔保人有權及時獲悉債務人被起訴的信息,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自己的利益。 參加訴訟權:擔保人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債權人與債務人的訴訟,以維護自己的權利和提出抗辯。 代位權:如果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擔保人可以代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并向債務人追償。 求償權:如果擔保人代債務人履行債務,則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其所支出的費用。
擔保人的義務
即使債權人未起訴擔保人,擔保人仍負有以下義務:
擔保債務的履行:擔保人負有保障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義務。如果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擔保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協(xié)助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擔保人有義務協(xié)助債權人實現(xiàn)其債權,例如提供有關債務人的財產信息。 尊重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約定:擔保人不得干預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也不得擅自變更擔保合同。
中國的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3條規(guī)定:“債權人對具有連帶責任的債務人提起訴訟,可以只起訴主債務人,也可以同時起訴主債務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
該條文賦予債權人在連帶債務關系中選擇僅起訴債務人的權利。然而,這并不剝奪擔保人的上述權利和義務。
建議
當債權人僅起訴債務人時,擔保人應采取以下措施:
及時了解訴訟信息:向債務人或法院了解訴訟的進展情況,并收集相關證據。 參加訴訟:必要時,以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提出抗辯,維護自己的權益。 代位履行:如果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擔保人應及時代位履行,以免承擔更大的責任。 向債務人追償:代位履行債務后,擔保人應向債務人追償其所支出的費用。
結語
債權人僅起訴債務人并不免除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擔保人應主動了解訴訟信息,并采取積極措施維護自己的利益。中國法律為擔保人提供了充分的權利保障,擔保人可以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