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庭委托書
定義
公司開庭委托書是一種法律文件,由公司授權其代理人或律師代表公司出席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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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在委托權限內代表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律師接受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應當出具委托書。
格式和內容
公司開庭委托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委托人信息:公司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被委托人信息:代理人或律師的姓名、工作單位、聯(lián)系方式。 委托事項:明確授權代理人或律師代表公司出席的具體法庭程序,如開庭、庭前會議、上訴等。 委托權限:列明代理人或律師的權限范圍,如陳述事實、提交證據、辯論、簽署法律文件等。 有效期限:委托書的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 公司公章:委托書必須加蓋公司的公章方能生效。
填寫范例
``` 委托書
委托人:[公司名稱]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被委托人:[代理人或律師姓名] 工作單位:[代理人或律師工作單位] 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方式]
委托事項:授權被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出席[法庭程序],行使訴訟代理權,包括:
陳述事實 提交證據 辯論 簽署法律文件 其他與訴訟相關的行為
委托權限:被委托人享有委托事項內的全部訴訟代理權。
有效期限:本委托書自[生效日期]起至[失效日期]止。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司名稱] (蓋章)
[日期] ```
注意事項
委托書應清晰、明確,避免歧義。 代理人或律師應仔細審查委托書,確保其權限明確。 委托書應妥善保管,以防偽造或遺失。 如果委托人變更代理人或律師,應及時出具新的委托書。 法庭程序中,代理人或律師應出示有效的委托書,以證實其代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