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被迫辭職的情況一般是公司有違法行為,迫使員工離開公司,比如減少工資待遇、拖欠工資,或者直接要求員工主動辭職屬于被迫辭職。接下來訴寶法律為您介紹被迫辭職如何維權的相關內容。
1、首先被迫離職后,如果還未解除勞動合同,不要擅自不去公司,如果不去,公司可能會以無故曠工為由開除員工,這樣的話維權的力度將會變小。其次不要寫辭職信,如果寫辭職信會默認員工主動離職,員工可能無法獲得經濟賠償。
2、如遇被迫離職的情況,員工可以先嘗試和公司協(xié)商,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賠償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如果協(xié)商不成最好保留在崗工作以及公司逼迫離職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或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guī)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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