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父債子償是否合法?我國有句成語叫“父債子償”。意思是父親的債務,可以通過向其子女討要。也正是因為這句成語,很多人信以為真,真的跑到債務人子女家去一頓打鬧索要債務。結果反而把自己給送進了監(jiān)獄!那么欠債的就是大爺了嗎?打不成,罵不成,就連要債都沒辦法進行。上海律師事務所訴寶法律就帶大家看看父債子償?shù)降资窃趺磦€說法,在我國的法律條文中是怎么規(guī)定的。
父債子償法律是否支持?我們先看一則案例:
陳某欠了李某117萬,陳某為了躲債,把房子轉(zhuǎn)給了二兒子,人躲了起來。于是,李某將陳某起訴至法院,起訴期間李某在找不到陳某的情況下,通過多方打聽,找到了陳某大兒子家。就到陳某大兒子家打鬧,期間還打傷了陳某大兒子的妻女。最終李某鋃鐺入獄,錢沒要回來,還要對陳某大兒子進行賠償。
我們以上述的案例來做個分析:
李某不應該問陳某大兒子要錢。由于負有債務的父親是特定的,其子女雖與其有血緣關系,但不是特定的債務人,對債權人當然不負有義務。所以李某主觀行動上就屬于錯誤行為。陳某大兒子的財產(chǎn)是跟陳某沒有關系的。財產(chǎn)上也是各自獨立的。在起訴期間,陳某把房子轉(zhuǎn)移到二兒子名下,在訴訟期間有轉(zhuǎn)移財產(chǎn)行為的,已經(jīng)構成了惡意逃避債務。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chǎn)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chǎn)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因此,我國沒有父債子還等類似規(guī)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只有其繼承人繼承其遺產(chǎn)后,才有義務負責償還,償還的范圍也僅僅以繼承遺產(chǎn)的實際價值為限,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除外;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則對被繼承人的債務不負清償責任。
綜上,“父債子還”從根本上說維護了被繼承人和債權人的利益,但給繼承人加上了極其沉重的負擔,對繼承人來說是極不公平的。我國是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基礎的國家,已經(jīng)從根本上鏟除了“父債子還”的陳規(guī)陋習存在的社會經(jīng)濟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