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開庭怎么辦
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糾紛當事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開庭后,當事人應做好以下準備:
1. 了解開庭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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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會將開庭通知書送達當事人,通知書上會載明開庭的時間和地點。當事人應仔細閱讀開庭通知書,并按時出席開庭。
2. 準備開庭材料
當事人應準備以下開庭材料:
申請書、答辯書及證據(jù)材料 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相關合同、單據(jù)、證人名單等證明材料 法律援助申請材料(如有需要)
3. 參加開庭
當事人應按時到庭,并攜帶所需材料。開庭時,仲裁庭會核對當事人的身份,確認雙方當事人和代理人。隨后,仲裁庭會依法主持開庭,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質證。
4. 陳述和舉證
開庭后,申請人應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及其事實和理由。被申請人應答辯并提出自己的證據(jù)。雙方當事人可以就對方的事實和證據(jù)進行質證。
5. 聽證和調查
仲裁庭會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質證,并根據(jù)需要進行調查。仲裁庭可以詢問當事人和證人,查閱證據(jù)材料,實地調查等。
6. 調解和裁決
在了解案情后,仲裁庭會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如果當事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仲裁庭將制作調解書,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未能達成調解協(xié)議,仲裁庭將根據(jù)查明的事實和證據(jù)作出裁決。
7. 遵守仲裁裁決
仲裁裁決一經(jīng)作出,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nèi)履行裁決。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特別注意事項:
當事人可以在勞動仲裁開庭前申請法律援助。 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代理參加勞動仲裁。 當事人應當尊重仲裁庭,遵守開庭紀律。 當事人應當如實陳述事實,提供真實證據(jù)。 未經(jīng)仲裁庭同意,當事人不得私自和解或撤回申請。